网贷新规落地揭秘四大新细节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8 12:12:40  评论(/)

2016年8月28日讯,上周三,孕育了近三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广大网贷从业者和投资人的翘首期盼下,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长达47条的《暂行办法》不仅对网贷机构的经营内容、监管归属、借款限额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而且对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也有要求。对于投资人来讲,新政出台后,网络借贷(P2P)的玩法可能发生比较大的改变。这个周末,您不妨先仔细看看《暂行办法》全文,再决定下一标投多少、投给谁。

网贷新规落地

《暂行办法》的出台终结了网络借贷行业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三无”状态,令广大投资人拍手称快。不过监管细则的颁布并不能改变P2P行业高风险的本质属*。正如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指出的:“网贷核心是个体之间的融资活动,投资人必须明确,投资活动不管多大,都要承担风险。平台作为信用中介,不能替借款人还钱。投资人在参与借贷前应该牢记‘网贷有风险,投资需理*’这句话。”

因此,《暂行办法》对什么是P2P合格投资人也进行了界定。比如第十四条规定:“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这一条告诉人们,要想参与P2P投资,必须具备几项最基本的素质,那就是有风险意识、有金融投资经验并且熟悉互联网。去年的e租宝事件证明,要同时具有这几项素质其实并不容易。很多参与e租宝的中老年人有一定炒股经验,但是他们不熟悉高科技、互联网,结果被所谓科技金融的虚假宣传欺骗。年轻的投资人熟悉网络世界,却因为积蓄有限缺乏金融投资经验,也中了e租宝的招。其实相当一部分P2P投资人与《暂行办法》所讲的合格投资人标准都有一定差距。如果您自己感觉尚未达到成熟投资人的标准,不妨先找一份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研究研究,看看究竟什么是金融风险,再出手投资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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