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选举相关司法案件大事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0 16:16:16  评论(/)

停职中的台南市议长李全教的议Y当选无效之诉,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宣判维持一审当选无效判决,当选无效确定。但李全教还有议长贿选案在二审法院审理中,相关大事记如下。

103年12月31日,李全教的竞选干部被控涉及贿选,台南地检署对李全教提起市议Y当选无效之诉。

104年2月10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议长贿选案,遭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

104年4月2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议长贿选案,遭台南地检署起诉,同日李全教以新台币1500万元交保。

105年1月21日,台南地方法院判决李全教议Y当选无效。

105年4月22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议长贿选案,遭台南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李全教因此案,议Y与议长职务停职,李全教不服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审理中。

105年8月30日,李全教遭竞选对手及台南地检署提出市议Y当选无效之诉,台南高分院判决李全教当选无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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