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上班未加倍薪 华航罚20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1 07:06:36  评论(/)

中华航空公司3名空勤人员元旦上班,华航未发加倍工资,被罚20万元,华航主张国定假日挪移到平日,空勤人员都“默示同意”,桃园地院以“默示”不算数,认定未经空服员同意也没报市府核备,判华航败诉。

桃园地院调查,华航3名空勤人员去年1月1日上班,桃园市府3月实施劳动检查,认为华航未经员工同意调移国定假日,也没加倍发给工资,对华航开罚20万元。

华航不服,打行政官司指出,航空运输业全年无休,与空勤人员合意实施国定假日挪移,并排定班表轮值,3名空勤人员对班表无异议,元旦上班后,也安排择日休假,实质上3人已“默示同意”,且劳委会也函释,经劳资协议排定班表,调移后的原休假日已成工作日,劳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发给工资问题,主张没违反劳基法。

法院审理时,市府表示,劳基法第39条规定,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华航公司虽采轮值,但未征询空勤人员同意,也没有将约定报市府劳动局核备,空勤人员元旦上班仍应发双倍工资,主张裁罚无误。

法官认为,华航应该“明示”员工同意挪移假日,不能以员工无异议的“默示”排除劳基法限制,且华航也没将国定假日挪移报市府核备,以“不生双方合意国定假日调移效力”,判华航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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