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胜生3处联合开发 北市要回3.5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1 14:01:07  评论(/)

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今天说,和日胜生的3处联合开发案,包含新店机厂、木栅案及南港机厂已达共识,除在南港机厂需付日胜生新台币2.4亿元,另2案日胜生需支付3.5亿元。

捷运局副局长陈耀维上午举行“说明新店机厂联合开发(美河市(仲裁判断后续事宜”记者会表示,为避免让美河市案再度发生,正和业界寻求新合作关系,已通盘检讨和日胜生合作的联合开发案。

他说,北市府和日胜生合作的3处开发案有重大争议,包含新店机厂、木栅案与南港机厂案;新店机厂部分,北市府已分回商场点交、捷运共构设施与大楼公共设施点交,日胜生承诺再付近3.3亿元,当成现况点交条件。

至于木栅站联合开发案,陈耀维表示,北市府追讨超额利益民事诉讼,日胜生同意支付北市所受损的2514余万元当成和解内容,并承诺愿意负担法院诉讼费。

南港机厂案部分,他说,北市依行政程序法规定合法终止投资契约,日胜生要求支付前期工程和设计费用约5.6亿元,双方协议后,北市府同意支付因前期工程、开发规划和建筑设计费用亏损共2.4亿元,循经费编利程序和动用法规支付。

陈耀维表示,北市和日胜生已在29日签订协议书,日胜生依协议书内容在今天前汇入3.5亿元,未来仍会秉持公开透明价值,维持联合开发秩序和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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