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案 判高市国赔5灾户逾69万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1 19:54:41  评论(/)

高雄气爆受灾户向高雄市政府提告国赔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就5名受灾户提告宣判,认定市政府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显有欠缺,判5名灾户可获赔车损等共新台币69万多元。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5名受灾户胜诉理由,主要是认定发生气爆案原因为“排水箱涵内的四英寸管线施工有便宜行事情况,致管线锈蚀破损,最后导致其内运送液态丙烯外泄而发生爆炸”,而排水箱涵为公有公共设施,所以市政府公共设施设置显有欠缺,应负国赔责任。

雄院判处陈姓、高姓、张姓、吴姓。吴姓等受灾户,可获赔包括车损、医费、慰抚金、体伤及屋损等,共计69万686元。

受灾户提告高雄市府的国赔案有11件,昨天雄院宣判2件,判处杨姓受灾户获赔车损4万元,陈姓受灾户获赔房屋薪资及慰抚金等近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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