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动保处表示,今天开始实施“台北市动物安养机构辅导要点”,辅导民间业者和兽医院成立动物安养机构,让犬猫拥有安宁终老照护场所。
北市府辅导民间成立动物安养机构措施,共二类型,像是因罹患慢*疾病或长期伤残而需要长期医疗动物为照顾对象,并依兽医生法申请取得兽医诊疗机构开业执照者。
动保处说,另一种则是年满7岁以上动物为照顾对象,并依特定宠物业管理办法申办取得特定宠物业许可证者,可提供动物安养机构设立时所需注意规范、工作人员需求、官方认证机制及补助等相关规定。
动保处解释,订定“台北市动物安养机构辅导要点”是为了让想成立安养机构的兽医院与特定宠物业者遵循方向,同时进行辅导,只要符合规定,就会给予认证。
动保处长严一峰说,目前亚洲有订定动物安养机构的国家,除台湾外,日本也在2013年9月新修订日本动物爱护及管理法,明确规定饲主有“终身饲养”义务。
动保处说,北市推广动物安养机构制度,符合世界动物保护的趋势,更贴近台湾爱护动物的社会文化,让弃养行为逐渐减少,落实成为友善动物城市,相关申请可至主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