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次长廖蕙芳今天说,有关7休1裁量基准的3种例外状况,同一个事由仅能移动1次的例假。
劳动部今天预告“劳动基准法第36条令释”,当中有3种情况可不遵守7休1。对此,劳动部次长廖蕙芳强调,即使劳工同意且符合3种例外情况,每一个事由都只能移动例假1次。
廖蕙芳举例,像是台电电厂大修1个月,符合3种情况例外之一,但每个劳工在电厂大修的1个月期间,都只能1次连续上班超过6天。
除此之外,廖蕙芳说将设置“例假调整通报系统”,让劳工觉得有问题时就可以通报劳动部,劳动部也会落实劳动检查。
“例假调整通报系统”将跟“劳动基准法第36条令释”同步实施,以确保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