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团成员排除感染寨卡病毒 高市吁做好防蚊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1 18:57:21  评论(/)

高雄市于105年8月31日通报3例寨卡病毒感染症疑似个案,其中1例为奥运团成员,32岁男*,居住在本市左营区,7月底随奥运团队前往巴西,8月26日返国。于8月28日开始出现发烧、腹泻等症状,8月31日就医后由医院通报为寨卡病毒感染症及登革热疑似个案,目前仍住院治疗中,经采血检验已排除感染寨卡病毒。另2名疑似个案分别为由柬埔寨返国的前镇区42岁男*及由新加坡返国的左营区14岁男*,经采血检验后也已初步排除感染寨卡病毒,但高度疑似感染登革热。高雄市政府防疫团队已针对前述3名个案住家及其活动地点周边进行预防*地毯式孳生源清除及户外喷药工作。我国目前已将寨卡病毒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高雄市目前尚无本土个案,如有发生,皆比照登革热防治流程执行紧急防治工作。

寨卡病毒感染症与登革热一样都是透过斑蚊传播,一般成人感染寨卡病毒症状轻微,但孕妇感染后可能导致胎儿小头畸形。为避免登革热或寨卡病毒透过境外移入个案扩散到本市社区,市民朋友前往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经商旅游,返国后3日内如有疑似症状,主动前往本市辖区卫生所接受采血检验,如确认感染登革热或寨卡病毒,当年度前20位皆可获得2500元的主动通报奖金。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呼吁,惠请本市各妇产科诊所务必叮咛看诊孕妇及计划怀孕妇女暂缓前往中南美洲、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及新加坡等寨卡病毒流行地区,严防被当地病毒蚊叮咬而贻害下一代,造成终身遗憾。如必须前往应于当地全程做好避免蚊虫叮咬的措施,如穿着浅*长袖衣裤、皮肤*露处涂抹卫福部核可的防蚊药剂及住在有纱窗、纱门或空调的房舍等。返国入境时如自觉怀疑感染寨卡病毒,应主动告知机场检疫人员,返国后2周内如有不适,应速就医并告知医生旅游史。离开流行地区后,依循“2226原则”进行防护措施,女*无论有、无疑似症状,均应延后2个月怀孕;男*如无出现疑似症状,2个月内应避免*行为或正确使用保险套,若出现疑似感染,至少6个月应避免*行为或正确使用保险套。市民朋友如需相关卫教资讯,可迳至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全球资讯网“寨卡病毒感染症资讯专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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