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一审判反课纲学生陈柏瑜、彭宬、尹若宇、蔡明颖、闫孝和等5人,其中除了闫孝和被判免刑外,其余四人皆遭判拘役、缓刑2年及劳动服务。对此,蔡明颖表示不服气,将和律师讨论上诉。
真理大学大四生蔡明颖遭判强制罪,判刑拘役30天,缓行2年,并需要向教育部提供120小时劳动服务。对于判决结果蔡明颖表示无法接受,蔡明颖指出自己当时进入教育部后“没有去推挤驻卫警”,强调自己并没有碰到谢姓教官,因此无法接受法院判定的强制罪,将和律师讨论上诉事宜。
而至于被起诉的学生彭宬表示,针对判决,主要是替伙伴抱不平,因蔡明颖是被单方面推挤却遭到判刑强制罪,因此尊重同伴上诉与否的意见。而彭宬今年加入十二年国教课纲课审会委员国中组,因此认为到教育部进行劳动服务一事其实是不错的机会,希望自己有机会能到国教院、国教署里服务,也能趁机了解教育机关内真正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