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警员邝浩云被指在湾仔警察总部女厕内,以搜身为名,非礼一名女疑犯,去年底被裁判法院裁定一项非礼及一项公职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判监十六个月。被告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下午被高等法院驳回。法官在判词中斥责被告指是案中女事主主动走近和*诱他的说法,形容是荒谬、不合逻辑和不现实,不认为当日因为偷窃被扣查刚获释的女事主,会随机在路上找上被告,*诱他进行身体接触,再作投诉,从而换取以不留案底的方式处理她所涉及的偷窃案,法官指做法涉及的风险远高于能获得的好处。
法官认同女事主是可信的证人,不认同被告称女事主是自愿让他进行非礼行为。法官形容裁判官当日的判决正确,能反映案件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