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携子跳楼 “父爱未泯”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3 08:31:03  评论(/)

一名男子抱着一岁半的儿子登上住处五楼顶,要求因家暴离家的前妻到场对话,还一度点燃打火机油;检方依杀人未遂、放火等罪嫌起诉他,但法院认为他“交出儿子”后才作势跳楼,一丁点的打火机油也无法烧屋,且“爱子之心未泯”,判决无罪。

当时和这名男子在屋顶搏命的警察听到无罪判决几乎不可置信;士林地检署也质疑若没带着小孩自杀意图,何必抱小孩上楼?

这名三十七岁的男子和林姓前妻育有一子,并同居在台北市;他涉嫌多次家暴,被社会局列为高风险家庭。去年十月二十三日晚间,他与前妻口角,前妻被打怕了,抱着儿子夺门,但小孩被前夫抢回,她独自逃回娘家报警。

他顶住顶楼大门,警方获报到场后破门,看到他抱着儿子站在女儿墙外;他扬言若前妻不回家,他将带儿子跳楼,并引燃打火机油威吓。林女到场后抱走幼子,他作势跳楼,被警察拉回。

他否认要放火烧屋,澄清油泼到矮墙上时已经熄灭,会这样做只是不想让警察靠近;法官认为当下警察已经到场,要放火烧房子不容易,况且打火机实际泼洒油量仅约一五五毫升,没助燃物难以对建筑物造成损害;他抱儿子上楼时还不忘用毯子裹住儿子,并抱靠在他肩膀上睡觉,杀人未遂等证据不足。

自杀,不能解决难题;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请打1995 ( 要救救我 )

tags:父爱   跳楼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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