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轻松成家 台中劳工住宅受理承购申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4 15:01:45  评论(/)

为帮助劳工轻松成家,台中市政府选定精密机械科技创新园区3515多坪社区用地兴建劳工住宅,即日起,台中市经发局将受理劳工住宅第一阶段承购资格证明申请。

台中市经发局表示,劳工住宅销售分二阶段办理,第一阶段销售对象为精密园区及周边工业区劳工;其中2成出售给精密园区一、二期无自用住宅劳工,8成售给台中工业区及中科台中园区无自用住宅劳工;若有余屋则进行第二阶段销售。

经发局表示,考量租屋族与弱势团体需求,将保留部分住宅作为社会住宅使用,后续由都发局统筹整体社会住宅管理另行公告运用,不在本次公告受理资格范围内。

劳工住宅申请资格为凡设籍台中市、年满20岁、所得低于台中市政府规范104年家庭平均所得新台币116.9万、在职满3个月(含)以上劳工,且符合下列家庭组成之一者:1、有配偶;2、与直系亲属设籍于同户;3、父母均亡,户籍内有未满20岁或已满20岁仍在学、身心障碍或没有谋生能力之兄弟姐妹需要照顾者。

tags:劳工   承购   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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