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下午1时许,23岁女子小荣报警称,从当年1月18日开始,小麦便多次要求同她发生*关系。因为自己不同意,小麦就多次以要曝光她的xx片进行威胁。此外,小麦还在清华大学内通过微信向小荣发送***信息,小荣说,这已经严重干扰了自己的生活。
当年3月12日,海淀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小麦行政拘留5日,并在处罚前告知其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小麦认为自己和小荣是自愿交往,海淀警方的处罚较重。在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小麦将海淀公安分局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网络配图
小麦称,他和小荣是谈恋爱,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小荣的私照也是她本人通过微信自愿发给自己的。他辩称自己没有威胁小荣,也没有干扰她的正常生活。
法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在对小麦进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履行了受案、传唤、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等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小麦也没证据证明海淀公安分局在处罚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定程序。
最终海淀法院认为海淀警方对小麦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并无不当,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小麦请求撤销海淀公安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因此驳回小麦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