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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留学生被拘是怎么回事?据悉,清华留学生以曝光私照为要挟,要和对方发生*关系。被行政拘留后称双方属自愿恋爱。而且认为警方处罚过重,起诉到法院。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清华大学丹麦籍留学生小麦(化名),以曝光小荣(化名)的私照相威胁,要和对方发生*关系。海淀警方经过调查,对小麦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小麦认为海淀警方的处罚较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审理认为,海淀警方处罚适当,驳回了小麦的诉讼请求。
案情:留学生要挟女子被行政拘留
2015年3月6日下午1时许,海淀公安分局接到23岁女子小荣的报警。小荣称,从当年1月18日开始,小麦便多次要求同她发生*关系。因为自己不同意,小麦就多次以要曝光她的xx片进行威胁。此外,小麦还在清华大学内向小荣发送***信息,小荣说,这已经严重干扰了自己的生活。
接到报警后,警方传唤了小麦,对二人进行了询问。小荣向警方提供了她与小麦二人的聊天记录,警方也从小麦手机内提取了涉案信息。
当年3月12日,海淀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小麦行政拘留5日,并在处罚前告知其处罚的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