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密云法院推行独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太师屯法庭作为试点庭室,采用1+1+1的办案模式,通过强化思想引领,强化角*定位,强化领导带头,统筹同步推进改革与审判工作,实现了以改革促审判。2014年,审结案件430件;2015年,审结案件620件;2016年1-7月,审结案件360件。
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改革共识。坚持思想引领先行,通过专题培训、政策宣传、谈心谈话等方式让干警深刻学习领会中央、最高院及市高院有关改革精神,克服困难阻力,凝聚改革共识,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改革试点夯实思想基础,提供动力支撑。
强化角*定位,释放人才优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明确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定位,但又不为分工所限,互相配合,及时补位。在1+1+1的审判组织模式下,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业理念和工作观念悄然转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钻研业务的风气悄然形成,司法潜能得到有效释放,审判组织内部运行更加规范,司法质效呈现出良*运行态势。
强化领导示范,辐射带动效力。截至2016年7月份,庭长审结包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内的各类民事案件56件,达到全庭结案数量的16%。通过庭长带头办案,及时发现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薄弱环节,有针对*的做好风险防控;又在全庭营造出求真务实、踏实肯干的工作氛围,激励其他入额法官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深钻办案业务的主动*和积极*,对全庭审判质效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