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拆屋没协调 高市府揭9次协调内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5 17:09:36  评论(/)

高雄市拆迁果菜市场北侧用地抵触户遭住民不断抗议,誓死守护家园,还有学者和律师声援批评高市府“白贼”、“唬烂”。高市府汇整协调时间和内容,声明一直在维护市民权益。

高雄市长陈菊今天表示,法律程序都已完备,她可以像过去数十年一样放弃不做、视而不见,不过更多市民对市府有期待,希望解决十全路交通、宝珠沟带的水患,同时扩建果菜市场等问题一次解决。

她说市府尽力为住户争取补偿,盼平和解决;如果说市府都没有沟通,那对市府不公平。

陈金德说明市府历经9次协调过程与安置补偿方案,重申市府秉持着城市安全发展,尽最大努力提供优惠补偿。

他说,果菜市场自62年完成征收,经71年法院判决征收合法后,历任8任市长,40多年来悬而未决。陈菊任内召开9次协调会议,分别由陈菊、陈副市长及农业局与议长康裕成协助沟通协调。

市府公布的协调时间是104年8月17日于议长康裕成办公室、104年12月10日议长康裕成办公室、104年12月22日于农业局、105年5月4日于市长室,陈菊和康裕成都出面协调、5月18日于高市府第一会议室,由陈金德主持。

农业局科长于6月18日于住户家协调;7月10日科长再赴住户家协调;7月26日于陈金德办公室,康裕成与农业局长出席协调住户;8月28日,农业局副局长郑清福赴住户家说明市府的最大优惠补偿。

最大优惠补偿是发放土地、建物济助金及人口迁移费,自动拆迁户给予自拆奖励费25%。对原13户前小地主土地补偿的店面由地坪10坪增至12坪,2层楼,共24坪。租约1次9年得续约1次,共18年,优惠租金,1户1间月租新台币3000元。

陈金德说,征收程序虽已完成,市府仍依照救济方式,对建物采取104年拆迁补偿标准,再加上户口迁移费施以救济补偿。

他说市府秉持照顾与维护市民权益的初衷,给予最大辅导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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