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想知道哥哥自1972年至今的资产明细,却将哥哥的监护人清华大学以及某精神病医院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监护权纠纷案件。
弟弟称,我与哥哥王大庆(化名)是同胞兄弟。哥哥于1969年由部队转业至清华大学工作,后哥哥因工伤造成精神分裂症。之后哥哥在精神病医院以及养老院等机构多次辗转,并且一直由清华大学承担监护责任。哥哥的财产、人事变动、工资变动、福利分房等均由清华大学监管。2014年哥哥在被告某精神病医院住院期间腿骨折,至今未痊愈。二被告清华大学和该精神病医院对哥哥的伤情无人过问,因此只能起诉二被告,要求二被告带哥哥去医院进行断肢的治疗,并告知我关于哥哥自1972年至今的财产情况(工资、奖金、奖励、社保、住房,房屋分配)等。
被告某精神病医院辩称,原告起诉与我单位无关,我单位已经尽到义务,而且王大庆已经转院了,现在不在我精神病院治疗。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