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大厂金兰食品公司前董事长钟淳仁,涉利用公司出售土地等收取回扣,侵吞支付货款和律师费等,总共上亿元,桃园地检署今天依背信及业务侵占等罪嫌将钟淳仁起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钟淳仁从民国94年到103年,担任金兰食品董事长,民国100年,金兰出售公司土地时,钟涉及向土地商索取回扣新台币5552万元,造成金兰公司损害。起诉书指出,民国99年起,金兰成立大陆事业部,先后成立3家经销商,每年以年终奖金名义,由负责人交给钟回扣2000多万元,钟还要求供应商纸箱价格调涨2%,从中收取回扣。
民国98年7月间,钟淳仁担心金兰控股的大陆无锡金兰厂拆迁补偿费遭债权人扣押,指示厂方以支付金兰公司货款名义,汇款近3000万元至私人帐户,遭钟私吞,另还侵吞一笔货款及律师费共1000多万元。
桃园地检署据报指挥调查局北机站侦办后,今依背信及业务侵占等罪嫌将钟淳仁、金兰前总经理陈立成、大陆事业部经理郑鸿宪、监察人范德鉴、经理范崇敬、董事庄惠玲等人一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