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等7人为窃取管制山区林木,竟向刘姓朋友借牌投标东势林管处刈草标案,并以施作工程作为掩护趁机窃取扁柏,检方今天依违反森林法等罪将7人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男等3人于民国104年3月间,得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东势林区管理处以公开招标方式,办理“104年度国公有造林预定案第21、85、86、87、88、89号,先区整地、新植、补植、刈草及抚育等工作采购案”。
起诉指出,陈男等人明知无投标资格,竟向刘姓朋友商借工程行牌照,并约定支付得标金额1成,作为借牌的代价。事后,陈男也顺利取得标案。
陈男等人取得标案后,安插同伙佯装除草工,以施作工程作为掩护,趁机窃取扁柏树瘤3颗、角材7块等珍贵林木。期间,1颗扁柏树瘤被陈男等人顺利销脏,其余则遭检警查获。检方今天则依违反森林法等罪将7人起诉。10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