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一老赖冒用其弟弟的身份证被机场民警处以行政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据了解,该男子姓周,湖南省新化县人,由于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也即俗称的老赖。根据规定,老赖是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列车软卧等高档交通工具。在此期间,用其身份证无法购买机票。
据其交代,由于着急赶往长沙谈生意,因其身份证无法乘机,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冒用亲弟弟周某的身份信息订了机票,并于2016年9月5号21时许欲通过安检乘坐飞机。结果被安检人员识破后报了警。
民警表示,周某明明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却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致使自己被列入老赖黑名单;其非但不改正行为,还冒用他人身份证违反了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警方对周某处以行政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北青报记者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