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毕业生违反诚信离职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6 21:34:59  评论(/)

周某在大学毕业*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单位为周某办理北京户口,周某须工作满5年,否则缴纳赔偿金。但周某仅工作了2年多,在向单位缴纳了6万元的赔偿金后,提前离职。此后周某提起仲裁要求银河证券返还赔偿金。西城仲裁委支持了周某的诉求后,银河证券不服起诉至法院。记者近日获悉,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确实给银河证券造成了损失,判决银河证券无须向周某返还6万元赔偿金。

案情

在京落户离职赔单位6万

2012年6月1日,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周某应聘到银河证券工作,单位承诺给其办理进京落户指标及手续,周某须签订《承诺书》,承诺自户口进京5年内不会主动辞职,如违约赔偿公司损失10万元。此金额按实际履行年限,以每年20%的比例逐年递减。

此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周某担任该公司衍生产品部助理副总经理职务。

入职半年后,周某落户西城。但在两年后,2014年6月,周某提出了离职,并缴纳了6万元的赔偿金。很快,周某即向西城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返还赔偿金。

2015年6月2日,西城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周某的诉求。银河证券不服,将周某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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