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食品公司前董事长钟淳仁,涉及出售公司土地、向纸箱商收回扣,并侵吞货款、还款等共上亿元,检察官昨依背信等罪起诉。
另外,金兰前总经理陈立成、大陆事业部经理郑鸿宪、监察人范德鉴、经理范崇敬、董事庄惠玲等人,也因涉收回扣等起诉。
检方调查,钟淳仁从94年到103年间,担任金兰食品董事长,100年间金兰出售公司土地时,钟涉及向土地商索取回扣5千多万元。99年起,金兰在大陆成立3家经销公司,每年以年终奖金名义,由大陆负责人交给钟回扣达2千多万元,钟还调涨供应商纸箱价格2%,从中收取回扣。
98年7月间,钟淳仁担心大陆无锡厂拆迁补偿费遭扣押,指示以支付金兰公司货款名义汇款近3千万元后私吞,另还侵吞一笔货款及律师费共1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