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银行新营分行业务资深经理沈宜铃涉嫌向客户佯称购买基金保险等投资,或盗领挪用客户存款,诈骗十七名客户一亿四千多万,台南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欺诈、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她。
部分被害人已组成自救会。被害人林先生表示,金管会日前访谈日盛银,声称受害者损失四千四百万,金管会裁罚日盛银六百万元,但未询问受害者,也未参考检方调查,金额差太多,自救会不排除到金管会抗议。
林先生指出,自救会认为沈女没有办法一个人只手遮天,怀疑新营分行内部管控有问题,除了控告沈女,也对日盛银新营分行提出民刑事诉讼,要求连带赔偿损失。
但日盛银表示,会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尽最大的力量维护客户的资产及权益,同时会继续加强业务督导,深化员工法令及品德教育。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陈建弘表示,沈女向十七客户诈骗一亿四四三二万元,法官裁定十万元交保。检方冻结沈女帐户,但声请假扣押沈女的不动产,被以无法证明是犯罪所得驳回。
沈女为掩饰客户投资失利,向客户虚构投资事实,吸引黄姓客户等人出资让沈为他们投资,购买基金或保险等金融*衍伸商品,但实际上,沈女没有为客户购买基金或保险商品,而是拿来支付其他客户投资亏损的本金或回补利息。
她还假冒客户,在网络银行制作财产权变更纪录,或利用客户的存折印章,挪用存款,转入他人或自己的帐户,她还擅自拿银行圆戳章,盖印在该行“员工优惠存款帐户明细”,让客户以为钱投资在“员工优惠存款”上;检方指出,沈女甚至变造保险单,使客户误以为存款被用来买保险。
有被害人说,乡下地方往返银行交通不便,沈女还提供到宅服务,拿了客户的钱却未转存入户,他数十年工作辛苦所得付诸流水,损失一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