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启动 综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7 14:52:58  评论(/)

9月6日,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我省确定5家试点企业与8个培训机构开展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省人社厅介绍,今年我省被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10个试点省份之一,试点期为两年。目前《山西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我省确定的5家试点企业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试点期间,在试点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据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试点企业将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学徒培养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还可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学徒在约定培养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试点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承担带徒任务的试点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此外,政府还将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试点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省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