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昨日在上环、中环、深水埗、元朗及天水围等九间店铺及摊档,检获约一千四百件冒牌灯笼、玩具及文具,总值四万八千元,十二人被捕,包括五名售货员及七名店主,年龄介乎三十一岁至六十七岁。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监督方永佳指,有关货品是假冒卡通公仔,正版货品需要六十至一百元,而冒牌货售价就由二十元至六十元不等。他指有店铺甚至鱼目混珠,陈列品是正货,但卖给顾客的是冒牌货。方永佳指冒牌灯笼手工粗疏,无防伪标签,包装也较简单,他呼吁市民到大型的店铺购买,又指任何人销售侵犯版权物品,最高刑罚是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