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三项建议助力完善辖区中小学法治课程设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7 16:25:14  评论(/)

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培养,今年以来,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由4名法制副校长带队,依托“青春护航”法律服务站、普法进校园、“父母加油站”等形式先后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十余次,并积极与辖区中小学座谈沟通,针对调研发现的法治教育课程设置问题,提出三项完善建议:

一是科学、灵活设置法治课程。教育部规定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设置法治课程。但多数校园法治课程内容较为抽象,与中小学生日常生活联系不紧密,多为“国家与法律”“公民与法律”等概括*内容,难以调动中小学生的学习热情。建议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接受程度,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情况,设置专门法治知识课程,以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二是全面、系统提升师资配置和能力。校园法治课程主要由政治老师或者其他任课教师兼职担任,造成校园法治课程缺乏专业*和系统*。部分教师将法治课程作为政治课程的学习内容,缺乏道德教育、守法教育;部分教师从未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设置法律案例等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建议加强学校法治课程的师资配置,对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

三是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多元的教育方式。门头沟法院调研发现,中小学忽视法治教育的重要*,往往为完成工作任务或校园案件突发时,临时邀请司法部门开展教育。部分学校因为没有“硬任务”“硬指标”,缺乏明确的职责和目标;部分学校虽然聘请法制副校长等兼职教师,但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的时间、精力制约,不能满足法治教学的实际需要。建议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班会、队会、团会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积极推动、参与多方共建法治教育网络,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的传播作用,策划开展互动*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新媒体宣传活动。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