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案大事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8 11:48:51  评论(/)

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表示,在远雄表现善意的状况下,暂时不行使大巨蛋终止契约的权利,日后仍会监督远雄行为,“请支持给大巨蛋一个重生的权利”。

以下是大巨蛋案大事记:

--民国80年,中华职棒总冠军赛下起大雨,看台民众高喊“我们要巨蛋”,行政院指示规划兴建一座不受风雨影响的巨蛋室内体育馆。

--89年6月,台北市政府通过向中央争取支持推动巨蛋体育馆兴建案。

--90年1月,北市府预定在松山烟厂旧址兴建4万席次的大型室内体育馆,全案采BOT开发。

--92年12月29日,台北市政府正式上网公告招商大巨蛋BOT案。

--95年10月3日,台北市政府与远雄巨蛋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签约事宜。

--98年9月10日,监察院调查大巨蛋案后,纠正北市府,提出39项缺失。

--100年6月30日,远雄取得大巨蛋建筑执照,预计103年完工。

--104年1月16日,台北市长柯文哲针对大巨蛋召开专案会议,要求检视大巨蛋合约。

--104年1月21日,台北市长柯文哲与远雄董事长赵藤雄见面,讨论监察院纠正案、工程逾期问题。

--104年4月16日,大巨蛋安检报告出炉,台北市提出7项公安标准,认为大巨蛋皆未达标。

--104年5月20日,台北市长柯文哲认为远雄态度傲慢,未对大巨蛋施工造成的捷运威胁和松烟古迹伤害问题,提出改善方案;北市府晚间以大巨蛋未按图施工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

--104年6月10日,台北市廉政委员会将大巨蛋案移送法务部调查。

--105年4月13日,台北市长柯文哲首次提出大巨蛋朝解约方向前进。

--105年5月23日,台北市长柯文哲在议会公开表示,大巨蛋不改善公共安全就解约。

--105年6月6日,远雄以停工超过1年,恐导致大巨蛋结构变形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市府的停工处分。

--105年6月8日,台北市政府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大巨蛋9月8日前完成改善。

--105年7月19日,台北市政府提出市府版大巨蛋公安改善方案,园区总容留人数从14万人减少到9万,大巨蛋、商场和旅馆等建物地面1楼需全部净空,作为半户外避难空间。

--105年7月2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公安部分可部分复工。

--105年8月25日,台北市政府不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大巨蛋部分复工确定。

--105年9月8日,台北市长柯文哲宣布,在远雄表现善意的状况下,暂时不行使大巨蛋终止契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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