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张环境正义 环署追讨违法事业不法利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8 11:51:14  评论(/)

环保署自2011年起推动裁处违反环保法令案件的不法利益所得,截至今年(2016)8月底为止,全国裁处不法利得案件共84件,罚款金额高达新台播8亿3千多万元。环保署强调,将持续追讨违法事业的不法利得,呼吁企业确实遵守环境法规,勿以身试法。

环保署表示,过去业者违反相关环境法规而非法获利,虽然环保单位查获后可处罚款,但由于部分业者认为罚款远低于处理污染所需费用,因此有恃无恐,宁愿受罚也毫无意愿投入经费改善防治设备,持续对环境造成重大的破坏及影响。

为伸张环境正义,环保署除修改法令加重罚则外,并依据行政罚法第18条及第20条立法意旨,订定相关法令追缴厂商不当之利益。环保署统计自2011年至2016年8月底,全国裁处不法利得案件共84件,罚款金额高达新台币8亿3,637万余元。其中,台泥和平火力发电厂于2009年、2010年超量使用生煤发电,就被环保单位罚款达新台币4亿3,601万余元;台塑六轻麦寮厂遭检举将所生产的石灰委托不具证照的业者清除处理,却堆置于台南左镇、麻豆,也遭罚款1亿4,196万多元。

环保署指出,虽然业者遭罚后依法可提出行政救济,但并不影响裁罚,罚款还是必须先缴纳。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林左祥:‘(原音)行政救济当然也是业者的权益,我们尊重,处分的罚款依照规定,不会因为行政诉讼或是行政救济而停止执行,依照规定还是要先来缴罚款。’

环保署强调,追缴业主不法利得的处分,不受限于违反法令最高罚款的限制,确实能有效遏止违规案件的发生,相关工作将持续办理,也呼吁企业务必遵守环境法规,勿心存侥幸,规避稽查,污染环境,否则若遭查获将溯及既往追讨不法利得,得不偿失。

tags:利得   追讨   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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