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怀恨放火烧公司 杀人未遂罪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9 07:31:42  评论(/)

桃园某人力派遣公司陈姓员工去年与同事发生纠纷,愤而离职,今年4月重回公司工作,再次和上次起纠纷的同事冲突,还遭纠众追打,事后向吴姓经理反映没有下落,怀恨在心,趁夜泼汽油放火烧公司,险些烧死住在公司多名同事,昨天被桃园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罪起诉。

18岁陈男今年4月15日凌晨,持汽油朝吴姓经理办公室木门和门外地板泼洒,点燃后,火苗随汽油溢流延烧,所幸办公室使用防火建材,火势自行熄灭。但事发当下,住在2楼宿舍员工闻到汽油味惊醒,发现烟雾弥漫,赶紧叫醒其他同事,陈则趁乱逃逸。

检方认为,起火点的二楼是员工宿舍,吴姓经理也睡在办公室,陈明知纵火可能造成同事葬生火场,仍引燃汽油,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虽然陈否认犯行,但监视器拍下整个犯罪过程,未采信其说法。

陈另外还涉6起现金、摩托车窃案,检方认为他身强体壮,却因缺钱花就下手行窃,依窃盗罪起诉同时,也依保安处分条例谕令刑责执行之前令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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