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车速过快遭高雄市警方拦查,警察在车上查获违禁物“手指虎”,陈男辩称是朋友赠送,不知是违禁物。全案今天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送办。
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警察巡逻至鼓山区美术东四路与青海路口时,发现陈男车速过快拦下盘查,赫然在车上发现这只近年来已罕见的违禁物,具有相当的杀伤力。
警方表示,陈男辩称手指虎是朋友赠与,只是因为好奇、好玩,并不知道手指虎是违禁物,也未使用过。
警方表示,手指虎近年来已较为罕见,但仍是政府公告查禁的物品,不论制造、贩卖、出租、出借、持有等,都是违法行为。手指虎是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4条第1项第3款规定的违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