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营改增试点运行4个月,减税红利显而易见。全面营改增后能否达到税负只减不增目标,能给纳税人带来怎样的减税红利?接下来我们一起去看看。
自5月以来,全面营改增已试点运行4个月,全面营改增后能否达到税负只减不增目标,能给纳税人带来怎样的减税红利?昨天,记者从宝安福永国税分局了解到,这里已经推出微信取号预约、一键零申报、客户端申报等新举措,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相应措施,由税源管理科实行一对一辅导,指导企业填写报表,极大地减少纳税人大厅滞留时间。
时间成本降低了,纳税人的实际支出如何呢?一位来自深圳某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特别是在租赁业这一块,在接受营改增培训之后,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申报,结果发现公司这一块的税收确实下降了,经过测算,每个月下降接近15万元,减税红利显而易见。
延伸阅读:
营改增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1>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