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讯,昨日深圳快播公司及四高管涉嫌传播***物品牟利罪案庭审中,原快播CEO王欣及另3名事业部相关负责人于中午12时许发表各自意见时,均当庭认罪,向网民道歉。
快播王欣今日认罪
公诉人认为,快播公司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却不思整改。为追逐经济利益,不仅对平台上视频内容不加审核,明知存在大量***视频的情况下仍不落实监管责任,还架设缓存服务器,用以存储大量***视频,导致海量***视频持续广泛传播。“快播公司只顾享有技术带来的大量利润,却罔顾公序良俗,如此用技术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国法所不容。”
对于公诉人上次提到“情节特别严重”,按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判处王欣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无期;辩护人则强调王欣“放任心态”是因屏蔽技术难度较大造成,建议在3年左右量刑。此案仍未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