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车顶放红毯玩“劈叉”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0 12:30:39  评论(/)

导语:深圳男子车顶放红毯玩劈叉遭狂骂,疑为艺术狂人在行驶的车辆上做危险动作博眼球。深圳交警表示此举违法、将会处罚。

昨日中午,深圳多位市民目击一车辆在正常行驶途中,车顶上竟然有一位光头男子在劈叉,不少人将这一罕见场景拍成照片、视频发到网络,深圳交警表示此举违法、将会处罚。

哎呀!这人是在干什么啊?练功吗?昨日中午12时开始,陆续有市民向深圳商报报料称,南山大道行车路上出现一位男子,竟然在正常行驶中车子顶上劈叉。很快,记者在新浪微博上也看到了报料,有多位市民将目击场景拍成照片、视频发到网络。画面显示南山大道滚滚车流之中,一位光头男子穿着黑白分明的衣服,坐在车顶上神情自若、一动不动,其左手还扶着一瓶酒。

深圳商报记者注意到,涉事车辆车牌号为粤B4F,而坐在车顶上劈叉的是一位40来岁的光头男子。根据市民提供的资料信息,记者发现这位车顶光头男子,疑是拥有3万粉丝、被人称为艺术狂人的人士,其新浪微博认证资料显示其是著名策划人、艺术家,策划了一百余次文化艺术活动。记者还注意到,该车顶男子昨日凌晨1时,还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关于酒的图片,图片中白*的酒瓶子上写着两个大字劈腿。

有市民指出这是在为一瓶酒做行为艺术、行为广告,但这样做其实非常危险,深圳不是在严查不系安全带吗?坐在车子里面不系安全带都罚款,更何况这人是坐在车顶上!我觉得这种推广方式真是low到爆,用所谓的行为艺术来博人眼球,万一车子急刹车,或者跟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果将不堪设想!

昨日下午,深圳交警回应称已关注到了上述问题,我们还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我们正在调查,不管他练什么功,也不能违法,看我们怎么罚他!深圳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人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如果证实涉事车辆和人员是妨碍安全驾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处理。

网友评论:

奥维

低级的人只能出这些低级的招

深港众一昊金稻田驾校

腿肯定是假的,酒已是假酒,车牌可能也是假的!!!!!

正在修改

怎么感觉这个人像鬼

一切随缘

都是同样是吃大米长大,怎奈养出来百种的屌丝,应该对车主及表演者给于重罚!

tags:劈叉   车顶   深圳   狂人   眼球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