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51岁的徐州男子田某因便秘求医捅杀医生,2016年9月9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医案进行宣判,行凶者田某一审被判死刑。
被捅致死的胡医生是徐州铜山区柳新镇孙庄村卫生室的医生,当天中午12时许,58岁的胡医生走出卫生室,准备回家吃午饭。走了才大约10米,就遭遇一名戴着墨镜和口罩的男子,对方二话没说,持刀就捅。
有目击者称,胡医生被刺后,捂着肚子跑进了附近一个巷口,看到有一户人家的院门开着,就冲了进去。然而,行凶者并没有放过他,而是紧随其后追杀。其连续猛刺十余刀致胡医生倒地后,又捅刺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村民们听到声音后都赶了过来,胡金生的儿子胡某庆听到喊声,也从卫生室里跑出来,男子一看他穿着白大褂,竟一声不吭上去就砍。
村民招呼胡某庆快跑,他就赶紧转身往北跑,而男子却持刀追杀。大伙见状,急忙用砖头、石头、酒瓶围击男子,分散他的注意,男子不时闪躲;那面,胡某庆跑进路边村民家,找到一把锄头。一个空隙冲上前,锄头打在男子手腕上,尖刀落地。一场恶战后,男子被众人扑倒制伏。
那么这起血案到底是由什么引起的呢?原来,行凶者田某因便秘到胡医生处诊治,但治疗效果却不佳,当月6日,田某曾至孙庄村卫生室与胡医生理论,民警处理建议田某到其他医院就诊。田某对处理结果不满,遂产生杀害胡医生的念头。
我没想杀死他。庭审时,被告田某辩解称,其没有想杀死被害人胡医生。但法院审理认为,田某因到胡医生处就医,后认为治疗效果不佳,竟持尖刀连续捅刺其20余刀,主观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动机。
庭审中,田某辩解:案发现场没有其他人,证人证言是虚假的;被害人胡医生先拿砖头砸他,他才拿刀捅刺胡医生;自己有精神病。辩护人也提出,田某虽然不构成精神病,但精神有问题。但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田某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庭审中,田某回答问题思维敏捷、语言流畅、避重就轻,自我保护能力强,具有正常辨认与控制能力。
9月9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田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