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徐州铜山区柳新镇发生一起杀医血案,行凶者田某因不满村卫生室医生胡金生的治疗效果,捅其20多刀后致其死亡。事隔一年后,9月9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医案进行宣判,行凶者田某一审被判死刑。
2015年9月8日,徐州铜山区柳新镇孙庄村卫生室。当天中午12时许,58岁的胡金生走出卫生室,准备回家吃午饭。走了才大约10米,就遭遇一名戴着墨镜和口罩的男子,对方二话没说,持刀就捅。当时有目击者称,胡医生被刺后,捂着肚子跑进了附近一个巷口,看到有一户人家的院门开着,就冲了进去。然而,行凶者并没有放过他,而是紧随其后追杀。其连续猛刺十余刀致胡医生倒地后,又捅刺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据了解,遇害的胡金生从医30余年。这家卫生室共有7人,胡金生是负责人,他的两个儿子也在卫生室帮忙。在村民眼中,胡医生医术好,人也好。
田某被捕后,警方对其进行了审讯,2015年9月4日,犯罪嫌疑人田某因便秘至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孙庄村卫生室就诊,经医生胡金生诊疗后感到治疗效果不佳。田某于当月6日至孙庄村卫生室与胡金生理论,经民警处理建议田某到其他医院就诊。田某对处理结果不满,遂产生杀害胡金生的念头。
庭审中,田某不断狡辩,先是称自己没有想杀死胡金生,但法院审理认为,田某因到胡金生处就医,后认为治疗效果不佳,竟持尖刀连续捅刺胡金生20余刀,主观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动机。后又称案发现场没有其他人,证言是虚假的,并称自己有精神病,事发时自己不受控制,但南京市脑科医院鉴定证实,田某没有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9月9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田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