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委将在两节期间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从9月12日开始,10月10日基本结束。市发改委统一部署,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实施,采取分区包干方法进行。市价监局组成巡查组和五个检查组,深入六个城区进行检查。三县一市(阳曲县、娄烦县、清徐县、古交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辖区内检查工作。
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内的商品零售、餐饮、粮油肉蛋菜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长途客运、停车场等行业与节日消费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检查重点包括:一元钱蔬菜惠民活动落实情况;连锁超市、商业零售店、综合商场、专卖店等节日促销活动中,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粮油肉蛋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是否有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向经营户乱收摊位费、停车费、入场费等行为;餐饮业是否有收取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开瓶费等乱收费行为;飞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景点、景区、停车场的票价、物品托运费是否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代售票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等。
市发改委还将发放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促销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执行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禁止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