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报道:10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了解到,南昌将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对象是南昌市教育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
南昌市教育局此次主要检查2013年以来公办学校是否借合作办学名义侵占国家资产资源,是否和民办学校混淆不清、共谋利益,是否与民办私校交流合作变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侵占群众利益行为。
根据时间安排,10月15日前,以校为单位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10月中旬至11月底,南昌市教育局将对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治理情况进行覆盖检查。对公办学校未经同意,擅自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将给予核减其招生计划等处罚;对履职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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