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计委发布消息,今后凡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不需要再向医疗机构提供多个证明材料,但需要填写人工终止妊娠诚信承诺书。
一直以来,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别鉴定和选择*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往,按规定,凡去医院做人工流产的女*,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和县、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理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处长张小刚介绍,为尊重人们的生育意愿,方便群众就医,今后自主选择人工流产的女*,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同时要填写人工终止妊娠诚信承诺书,承诺不是因为选择*别终止妊娠,愿意承担失实、失信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医疗机构将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这样做是为有效避免选择胎儿*别人工流产行为,促进人口*别平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