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查获私自变造号牌机动车
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查获私自变造号牌机动车
胶东在线9月13日讯(通讯员荆国骏)9月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延时错时行动小组查处一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八角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奥迪轿车号牌有异样,当即拦截检查。经仔细检查发现该机动车号牌通过粘贴数字贴的方式改变了号牌原有数字,该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民警对此类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早已深恶痛绝,依法严肃对其做出处罚。
交警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变造机动车牌证
1、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
2、更换行驶证、驾驶证上机动车或者驾驶人照片的;
3、涂改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临时行驶车号牌记载的信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
1、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
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