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日月潭水域载客船舶营运管理自治条例”全文共计21条,8月23日发布施行。主要内容包含依地方政府主管权责制定班船营运许可审查机制,规范所需缴交的文件及期程等,自明年度起由县府核发营运许可,最长不得逾3年。
自治条例并明订县府得针对船舶状况及营运条件等,制定收费标准对船舶票价进行一定之管制,县府将积极依该条文的授权,研拟相关之收费标准。自治条例内并订各项禁止事项及罚则,期望透过管理,以维护日月潭水域船舶营运秩序。
日月潭为国内外知名景点,游客如织,坐船游湖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活动。当地船舶自民国68年起虽有总量管制,但近几年船舶业者削价竞争,营运品质难以维持。为健全当地营运秩序,并合理管制票价,县府自民国103年起即着手研订日月潭船舶营运管理自治条例,经多次地方座谈会凝聚共识,及南投县议会及交通部之审查,该自治条例于8月23日发布施行。
观光处表示,日月潭的游湖行程,为南投的重要观光元素。县府未来将透过自治条例,及相关子法妥善管理并辅导船家营运,以提升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