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E2016-0008等5宗地的使用权。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出让条件、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详情,深圳保障房拟要建到深汕合作区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E2016-0008等5宗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公告期自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止,挂牌期自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15时止。现予通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出让条件、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以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发布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汕地交告〔2016〕5号)为准。
二、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在2016年10月18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三、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
本通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通告。本通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让公告、本通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本通告同时在深汕合作区管委会、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4日
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通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如下要求与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年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竞得人为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为地价款的一部分);
2.竞得人已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该全资子公司名义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
3.竞得人未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并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
如经核实,竞得人有拖欠政府地价款、有闲置土地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不予签订《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缴纳地价款的同时,另行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土地总价款的25%作为开竣工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次出让的H2016-0004宗地项目需配建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独立占地约2700平方米)、社康中心4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合作区相关职能部门。H2016-0006、H2016-0007两宗地建成后建筑面积的60%产权可分割转让,40%产权10年内不可转让,10年后转让须经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批准,限整体转让,转让对象需符合该地块准入产业类别。
(五)本次出让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动工、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E2016-0008宗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765万元(或等值外币);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0万元;
3、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上述宗地的竞买申请人为外资企业的,须满足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二)H2016-0004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宗地。
(三)H2016-0005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宗地。
(四)H2016-0006宗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五)H2016-0007宗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五、竞买申请程序和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程序和确定竞得人的办法,以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通告》(深汕地交告(2016)5号)为准。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及下属机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0755-22108333转8056(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0755-22108699(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网址:http://www.shenshan.gov.cn。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准入产
业类别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土地
使用
年期(年)
E2016
-0008
鹅埠镇上北片区工业
用地
新能源
产业
130112260224364473050H2016
-0004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站北片区二类居
住用地
/41563.961288488658174070H2016
-0005
二类居
住用地
/21626.5538927261753070H2016
-0006
工业用地
(新型产
业用地)
新一代
信息技
术产业
46909.7260982328466050H2016
-0007
工业用地
(新型产
业用地)
新一代
信息技
术产业
23924.5643064167534050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4日
深圳保障房拟要建到深汕合作区去
深圳地价贵房价贵,保障房建在哪里?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答复市政协委员提案中了解到,为了破解土地资源匮乏难题,市政府正考虑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深圳保障房基地,试点和周边地市合作建设公共住房。
市政协委员许锦光在今年初市两会上提出《关于调整和多渠道发展保障房建设的提案》。他认为,深圳的房价房租不断飙升,而工资增长幅度却远远低于房价增长,严重影响深圳人才安居。尽管深圳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不断努力和进步,但是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诸多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土地资源匮乏。许锦光委员认为,深圳提出十三五期间将筹建保障*住房40万套,供应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据此,以建设保障房40万套、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容积率4测算,至少需要55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用地。如此大规模的用地需求,对深圳来说是个严峻挑战。
许锦光委员提出向周边城市延伸发展保障房建设的建议。他认为,深圳仅有的可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外,但这些尚存的土地已不能满足深圳未来产业发展的需求。因此,部分安排至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区域建设的保障*住房,建议与惠州和东莞政府协商,由市政府出面,在该两个城市交界处安排一定的保障房建设用地,有效解决深圳因土地资源匮乏而造成的保障房建设用地极度紧张的局面。
市住建局在答复该委员提案时认为,向周边城市延伸发展保障房建设的建议非常有创新*、前瞻*,对于破解深圳土地紧缺问题有积极意义。市住建局表示,市政府正在研究探索跨城际的产业+保障房新模式,加强深莞、深惠、深汕之间的城际住房保障合作,扩大人才安居政策覆盖范围。市住建局在答复中还进一步透露,为落实十三五期间筹集、开工40万套保障*住房建设目标,规划、建设部门在大力挖掘新增用地供应潜力,拓展保障*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筹集渠道。其中,实行住房保障城际共享,是拓宽保障*住房筹建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2015年底,该局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签署协议,在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住宅产业化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建。目前,正布局在深汕合作区鲘门、鹅埠各规划一个深圳保障*住房基地,试点实行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城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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