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展统一执行行动,对水库明珠海鲜酒楼(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库明珠公司)非法占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湖公园内水库东路的源园餐厅所在房屋进行强制清理、搬迁,并将物业移交给产权所有人广州创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创熙公司)。
水库明珠公司在东湖公园内经营水库明珠酒楼,因在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返还经营场地,且从2014年11月起开始拖欠房屋租金,被物业所有人创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令水库明珠公司向创熙公司交还餐厅所在房屋,并支付从2014年11月起的房屋租金和占用使用费。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水库明珠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创熙公司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湖法院执行立案后,前后三次向涉案房屋使用人水库明珠酒楼发出搬迁通知书,责令其搬离所占用房屋。在水库明珠酒楼仍未按期搬离的情况下,罗湖法院依法于2016年7月12日停止餐厅所在房屋的电力供应,于8月4日停止了涉案房屋的供水。8月29日,罗湖法院第三次到涉案房屋张贴搬迁通知书,再次要求涉案房屋使用人水库明珠酒楼于2016年9月3日前限期搬离。期限届满,水库明珠酒楼仍未搬离。
9月13日上午9时许,罗湖法院在罗湖区政法委、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分局的协助下,依法对位于水库明珠餐厅所在的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清退涉案房屋内的全部人员,再次切断涉案房屋的水电来源,查封酒楼的营业场所及室内物品,对现场财物进行清点、登记,并组织人员搬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清点、登记,搬迁顺利结束,罗湖法院依法将场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创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