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处今天说,经济景气持续低迷,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为提振建筑业,从民国100年5月至去年9月止已领得建造或杂项执照的业者,可自动增加建筑期限1年。
建管处表示,面对经济景气低迷,营造业劳力严重短缺,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为提振建筑投资业环境,凡自100年5月9日至105年9月30日止,已领得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可自动增加建筑期限1年,且无须另行申请。
建管处说,基层劳力短缺,有日益严重趋势,除冲击相关产业发展外,因房市低迷,建照核发量逐年递减,影响建筑业及营造业。
北市依建筑法第53条及台北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12条规定,自动增加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工期期限1年,希望为持续低迷建筑投资景气,注入强心剂,协助业者度过难关,并振兴投资环境。
建管处解释,该项措施规定增加建筑期限案件,不限于应依建筑法第53条第2项申请展期后才可适用,也不限于已经依法展期者不得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