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人投入农业工作及协助舒缓农业缺工现象,劳动部提供每月最高新台币8800元就业奖励,最长补助12个月。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从民国105年1月1日起推动“鼓励国民从事农业工作就业奖励试办计划”,提供每月最高8800元就业奖励,最长补助12个月。
劳动部说,试办计划是由县市政府自行或结合民间团体担任用人单位,经审核通过执行计划后,成立农事服务团及招募劳工担任农务人员,由用人单位指派农务人员到茶、果树、菇蕈、兰花、乳牛饲育或其他经审查核定农产业的小农处所,提供农务劳务工作。农务人员除获工作薪酬外,再由劳动部依农务工作时数提供就业奖励。
只要对农务工作有兴趣、不具备农保身份劳工,且符合失业期间连续达30日以上、非自愿离职或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评估推介等情形之一者,可向宜兰县、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县与高雄市政府报名加入农事服务团,经用人单位面试录取后,即可担任农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