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4名儿童落户北京,顺义区民政局某科科长沈某滥用职权,将4名一直和生父母生活的儿童包装成无法找到父母的弃婴,并联络收养人,虚构收养经历,最终导致4名儿童以收养的方式落户北京。顺义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沈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名儿童被违规收养从而落户
顺义区检察院指控,沈某于2008年至2013年间,担任顺义区民政局某科科长,负责辖区收养登记等工作,审核收养审查材料的合理*,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2009年,国家出台文件,解决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后,构成事实收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此后北京市民政局也出台了规定。沈某利用该规定,滥用职权,在三起案件中安排4名儿童落户北京。其中沈某明知3名儿童并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违反收养规定,为3名儿童出具证明,致使3名儿童落户。沈某明知1名儿童系非婚生子女,并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隐瞒该儿童实际家庭情况,导致该儿童被认定为弃婴,从而落户顺义社区服务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