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挡救灾? 大巨蛋保全不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8 08:31:30  评论(/)

台北大巨蛋去年九月停工期间传出火警,岳姓工地负责人、陈姓保全被控延迟十七分钟带消防队进入大巨蛋查看,遭台北简易庭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各裁罚两千元;但台北地院认为,两人是基于工地安全才未立即带消防队入内,裁定两人不罚确定。

裁定书指出,台北市消防局勤务中心去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时许接获民众报案,称大巨蛋工地二楼影城区有火警,消防队率队在六分钟后到达大巨蛋工地入口,被陈姓保全拦阻并告知需通报工地负责人,让消防队一直等到岳姓工地负责人十七分钟后到现场,才进入工地查看。

台北简易庭认定,陈、岳以不当行动延后让消防队进入工地查看,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各裁罚两千元,两人不服裁定,向北院抗告。

陈、岳称,他们是依照工地的门禁管制规定,通知岳到场后再让消防队进入。且岳接获通知时就立即以无线电询问工地各区是否有失火,经过五分钟后陆续接获没有失火的通报,认为没有立即危险,因此请陈转告消防队等他到场再进入工地。岳当时位置距离工地入口走路约十几分钟,不是故意拖延时间。

法院调查,消防队当天抵达现场时没有明显看到失火,且岳当天与消防队见面时就表明是工人烧火把驱赶蚊子,显示岳接获通知时就先确认是否有火警和立即危险;加上顾虑还有记者在场,基于公共安全和管理而要求消防队等他到场。

依“远雄大巨蛋工地门禁管制相关规定”,如遇外单位须进场检查,保全员应立即通报工务所专责人员接洽后才能进场检查。陈确认没有火灾,再依照管制规定通知岳,是基于工地保全职责,没有违失。

tags:火警   救灾   保全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