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1日起,深圳交警开始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9月18开始,市交警局将对冲绿灯的违法行为正式处罚,违法车辆将被罚款300元。
从9月18日开始,市交警局将对冲绿灯的违法行为正式处罚,违法车辆将被罚款300元。目前,全市共有21处专用抓拍冲绿灯的电子警察,今天将全部启用。
处罚冲绿灯并不是指对路口滞留车辆进行处罚,而是路口阻塞发生滞留、在信号灯为绿灯时,仍有车辆越过停止线驶入路口,对这些强行进入路口的车辆进行处罚。而认定路口滞留车辆是不是冲绿灯,则是看上一个信号灯周期,这些车辆是否在路口阻塞时强行进入。
交警部门将组织交通监控视频抓拍和民警定点现场查处等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车辆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规定进行处罚: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三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冲绿灯: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左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
交警部门提醒,司机可以对行进方向的车辆与所在行进方向的斑马线进行参照比对,如果前方车辆是在斑马线靠近交叉路口中心点内侧边缘滞留,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所在车道有阻塞情形,车辆将不得进入交叉路口。
冲绿灯具体情形认定
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具体情形如下:
1.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2.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
3.左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冲绿灯:
1、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2、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冲绿灯处罚标准
(一)对冲绿灯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处300元罚款;1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二)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停车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1条第(3)项,处300元罚款。
(三)对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7条第3款,处500元罚款。
(四)对不服从交通督导员指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03条第2款、第134条,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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