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券定型化契约很重要 卫生局稽核重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8 13:54:16  评论(/)

餐券争议层出不穷,消费者应睁大眼才能避免权利受损。号称台北最大Buffet业者于今年7月开幕时,遭消保官抽查发现餐券不符合定型化契约规定,北市卫生局要求限期改正。

民众爱买餐券抢便宜,但仍须注意餐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卫生福利部食药署“餐饮业等商品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今年1月上路,规范业者销售餐券上“应记载”及“不可记载”事项,盼让消费者在购买餐券时避免买到不合格的商品。

今年7月号称台北最大的Buffet业者开幕,就因所发行的“平日午餐券”未记载“应记载”事项,餐券多处不符合规定而遭到卫生局要求限期改正。

其中,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包含未记载“统一编号”、“消费争议处理申诉(客服)专线”、“商品礼券如因毁损或变形,而其重要内容仍可辨认者,得请求交付商品或换发”;其换发费用“纸券”每次不得超过新台币50元等。

另外,业者发行的午餐券上所刊载“本公司保有券品最终解释权力,其他未尽事宜依现场公告为主”则属不可记载的事项之一。

台北市卫生局食药处处长王明理说,餐券记载不确实的部分,台北市卫生局已依消费者保护法要求业者限期改正,改善期满复查若未改正,将依消保法规定,开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餐券遭稽核记载标示不清,被卫生局要求限期改正的业者也说明,已于期限内将餐券应记载及不应记载事项做调整,包括统一编号、消费者争议服务专线都已记载确实,餐券已符合相关规定。

tags:餐券   稽核   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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