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黄姓女子去年将2本存折借给姐姐贷款还卡债,却沦为诈骗人头帐户,4小时内共有5人受骗,损失近2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没有犯意,判决黄女无罪。
黄女在开庭时辩称,姐姐因为积欠卡债,一直拜托她要借用存折转帐,她心想反正存簿里面没有钱,才会答应借用,期间姐姐也曾向16岁的小妹借用存折,但因小妹忘了密码而作罢,接到银行来电时,得知成了人头户,“很后悔将帐户交给姐姐,我没有骗人,我不知道我会帮到诈骗集团”。
黄女姐姐则证称,她从网络发现可以借贷,一开始对方先向她要金融帐户,但因先前工作都是领现金,对方要求她拿出薪资帐户办理贷款,还一直强调过两天就会归还存折,且不会用到里面的钱,更不会变成诈骗帐户,才会想到向家人借用。
黄母则说,一开始也把邮局存折交给女儿,经过朋友劝说后发觉不妥,由于担心成为人头帐户,赶紧通报警方同时向邮局办理遗失,事后才知道2女儿把存折借给姐姐。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黄女因姐姐贷款需求,才会出借存折,没有证据显示她有帮助诈财的犯意,依“罪证有疑、利于被告”原则,判黄女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