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妇打港母女罪成官指或出于误会而报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9 11:20:13  评论(/)

二十八岁深圳女子涉嫌今年五月九日在沙田港铁站,袭击一对港人母女,被控两项伤人罪名,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认为被告与港人母女首次接触时,闭路电视并无拍到被告女儿有被对方撞到,认为被告可能因误会而有成见。到双方再次遇上时,被告冲向对方的速度,也非抢夺对方电话或阻止拍摄所需,认为她可能因愤怒失控而报复。裁判官又指,受伤的港人母亲,事后需要使用拐杖,长期头痛头晕,受到严重至非常严重伤害。而被告作供解释牵强,不是诚实可靠证人,不接纳被告证供。

被告律师求情时指,被告犯案是出于保护家人,以免被拍摄上载网上。她事后需要逗留香港,无法照顾十六个月大的女儿及年迈父亲,现在又再次怀孕四个月,希望可以尽快返回家中。

tags:母女   报复   误会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